(四)笔试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应聘者笔试后,学院按照本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试讲及面试人员数1:10的比例和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提出确定试讲及面试人员名单。特殊专业由学院根据需要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和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7日上午9:00-12:20
(五)试讲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学院将立即组织阅卷,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各专业试讲(含面试)人员名单及试讲(含面试)要求(当天在校园网上公布,网址:www.cqdd.cq.cn)。
试讲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人选
试讲和面试结束后,学院按应聘者笔试成绩:试讲或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经学院研究,按招聘数和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高校需求情况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其缺额并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考核
对应聘者中考核、体检均符合要求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等综合情况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审查。
(九)公示
学院院长办公会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等情况,择优决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招聘人员,由我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招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招聘人员须执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若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院将严肃处理。
本启事未尽事宜请向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人事处咨询。
学院名称: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科技园华龙大道1号
学院网址:www.cqtbi.edu.cn
邮编:400052
联系部门: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23-68197599
联系人:陈科\黄建
邮箱:alenlucky@163.com(仅限外地考生投递电子材料)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201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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