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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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
中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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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签订协议
经面试、试讲和体检合格后,市委党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聘期管理
1.被聘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6、待遇
按照我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人员工资及福利标准执行,经费由我市财政承担。
四、联系方式
市委党校人事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和曙光路交汇处(动植物公园北门)市委党校主楼807室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人事处 邮编:130022
应聘咨询热线:0431-88620068 / 88955895 / 88955881
联系人:高巨云、侯迁、孙守业
应聘电子邮箱:rsc807@163.com
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xls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
长春市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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