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采取笔试方式。报考一、二、三中的需增加面试。
(1)内容:公共科:教育学(50分);心理学(50分)。
专业课:报考学科的中学阶段专业知识(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暂定于12月23日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及相关公共场所公布,次日予以查分。12月28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入围(面试)资格。因取消入围(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体检。
(3)报考一、二、三中的考生需分学科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总分÷2×0.7+面试分×0.3折算最后成绩。
3、体检:按级别分学科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参加体检(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体检时间暂定为2011年1月13日,费用自理。
4、考核:2011年1月13日前,被考核人将个人档案(历届考生另提供离校后无违法违纪证明)交教育局人事科。
5、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及相关公共场所进行7天公示。
6、审批:根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7、聘用
(1)落实岗位:根据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落实岗位,入围未落实岗位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在招聘岗位范围内统一调剂,不服从者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怀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合同鉴证。首聘聘期3年(包括6个月试用期)。
(3)新聘人员首聘期内,不得在本县范围内流动。
五、受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严格执行政策,坚持招聘原则,照章办事,规范程序,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2、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怀远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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