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占考试成绩40%。
笔试时间:2010年12月25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直接通知本人)。
笔试内容:应聘幼儿教师与英语教师的测试《教师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广东省幼儿教育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最新幼教信息与动态。应聘营养师的测试《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营养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市委办公室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占考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站的公告。
六、考察与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由市委办公室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与韶关市机关第一幼儿园网公示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向市委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幼儿园相关规定,签订半年试用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或考核不称职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事业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八、其它事项
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站:(http://www.gdsg.lss.gov.cn)
韶关市机关第一幼儿园网站:http://www.sgjyy.com
联 系 人: 何志红 黄德红
园长办公室电话:0751-8870985;0751-8885475
市委办公室人事科电话:0751-8897519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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