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招聘程序
1、笔试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含1:3)比
例方能开考,未到达1:3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
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内 容:(1)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参考教材:《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占笔试成绩的20%。(2)《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占笔试成绩的20%。(3)岗位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方式:采用单人单座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教学能力、仪表仪态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为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
3、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4、聘用: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云南省财经学校网站及校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云南省财经学校人事科(昆明市北郊龙泉路408号)
联系人:严老师、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5815871,5844796
十、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财经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云南省财经学校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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