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由我校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教学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教学能力(试讲)、教育能力(教育案例分析)和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考核),其中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考核)根据各专业的不同测试形式有所区别,基础科教师岗位不需专业技能测试。教学能力、教育能力和专业技能各占总成绩的40%、20%和40%。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公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成绩合格人数小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出现职位空缺,则不予补录。
管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我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组织面试。若笔试成绩相同,视为该岗位并列面试。面试分为自我陈述和问答两部分。自我陈述部分需准备PPT,其内容主要包括考生个人简历、专业能力、主要参与完成的课题或项目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社会实践等内容。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总成绩当场公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成绩合格人数小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出现职位空缺,则不予补录。
我校成立2010年公开招聘面试评审小组,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由我校党委办公室负责人、相关专业科室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讲师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组成。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我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工作小组由我校领导和人事、纪监部门人员组成。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我校党委会议通过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我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则不予补录。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拟聘用人员未毕业的,先行签定聘用协议,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二)若招聘岗位无合格应聘者或应聘人数不足3人时,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附件:
1、《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201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计划》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日
特别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