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笔试
(1)笔试定于2011年1月9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3)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试讲)的人选,进入面试(试讲)的人选与岗位数之比不小于2:1。
3.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定于2011年1月18、19日上午8:30开始。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1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试讲)成绩。面试(试讲)成绩以各面试(试讲)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试讲)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察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采取实地或信函的方式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十)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网址www.gdlgXX.cn,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7364394(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综合办),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7368982(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纪检室)。
七、本公告由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综合办负责解释。
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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