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11年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驻衡大中专院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市拟组织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的所有非师范类在校大中专学生及已毕业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15日起,分期培训,开班时间各培训点自定。培训时量:两科集中培训不少于65课时。
三、报名地点: 2011年我市非师范类毕业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名及培训由市教育局认定的具有教师资格考前培训资格的2个培训点负责组织实施:①衡阳市华泰职业学校。地点:环城南路48号三楼(环城南路派出所隔壁)。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8416888、13875778240。②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点:衡阳市向农路54号(牛角巷内)。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127190、8127192、13047248391、13875783198。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力争让每一位需要报考的学员培训参考,尤其是现在校而无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必须报考。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在校大中专学生凭学生证或学校证明即可)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办理培训报考手续。培训费、考试费按物价批文收取(单科费用减半)。原则上不培训不予报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考,省教育厅统一命题、评卷和发证。考试时间省教育厅统一确定在3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两科成绩均合格由省教育厅颁发双科合格证书,单科合格由省教育厅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去年参加全省统考,已获单科合格证者,只需报考另一单科即可。衡阳市教育局咨询电话:8811329。
五、衡阳市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国家语委或省语委颁发的二乙(含二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第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具有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即可:①衡阳市教育局2009年前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合格证书;②湖南省教育厅2009年后(含2009年)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双科考试合格证书;③同时具备省教育厅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考试合格证书;第三,衡阳市教育局颁发的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合格证即教育技能培训合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之后,市教育局将组织教育技能培训。
衡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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