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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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聘用及聘用后的管理
1、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属正式干部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3、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八、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人员全程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黔东南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处理。
九、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本公告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8509244 凯里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5)8509314 凯里学院纪检监察室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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