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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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素养、专业技能及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体检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依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选,经沈阳师范大学审核,在辽宁省实验学校网(www.lnes . net)公布。
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选公示后无异议的,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见辽宁省实验学校网(www.lnes . net)公布的时间安排。
5.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招聘信息表.xls
辽宁省实验学校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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