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7日10:00--15:00。
2、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5777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如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者已有毕业证书的要求带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普通话、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其他荣誉证书的,也可提供。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者按学科进行报名,在签约阶段明确职位。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学科指标数之比不足2:1的,则酌情核减该学科招聘指标;招聘指标是1名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的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约
应聘者按其报考学科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职位,若有放弃的可在该学科招聘指标数2倍内依次递补。完成职位选择的应聘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由鄞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定。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区人事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八、公示、录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区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再聘用。
录用工作设咨询电话:
87525740(鄞州区教育局)
87525419(鄞州区人事局)
监督电话:87525417、96178。
附件:1、2011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普通高中招聘需求表
2、招聘职位及报考专业要求
3.2011学年鄞州区教育局普高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2011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普通高中招聘需求表
附件2:
招聘职位及报考专业要求
附件3:
2011学年鄞州区教育局普高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