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进待遇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除享受国家和学院规定的工资和校内津贴等待遇外,同时享受下列待遇:
引进人才类型 |
服务
年限(年) |
安家费(万元)税前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住房 |
配偶安排 | |
专业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
正高职称 |
5 |
20 |
10 |
提供住房,按校内规定价格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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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者可随调(徐州市区除外) |
副高职称且硕士学历 |
5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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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5 |
10 |
5 |
提供住房,按校内规定价格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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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条件优越者待遇面议 |
注:
1、安家费包含按国家、江苏省、徐州市及我院有关政策应享受的购房补贴(含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人员应享受的房改补贴)。
2、安家费按满服务年限分年支付。
3、科研启动经费归口科技产业处管理。
二、引进程序
1、应聘者提供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
2、人事处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初审,将符合进人条件的材料转交相关系(部)等用人单位。
3、二级学院等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考察,按不低于所需岗位计划3:1的比例选定考核人选,安排面试、试讲;考核结果按分从高到低按所需岗位计划2:1的比例将候选人报送人事处。
4、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用人单位所报候选人综合能力进行考核,按所需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选;
5、人事处将最终考核结果报校党委审核批准。
6、人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调动手续。
7、聘用人员凭报到证、学位、学历证书、调入人员凭调令签定服务合同、办理报到手续。
三、联系方式
单 位: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学苑路26号
邮 编:221116
联 系 人:张国田 肖红
联系电话:0516-83889557、 83889173
传 真:0516-83996012、83888547
网 址:http://www.xzcat.edu.cn
E-mail:gtzhang@xzcat.edu.cn hxiao@xzca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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