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各林业局的人事部门负责受理报名,教育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25日
2、考生本人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到所报考的林业局人事部门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50元(报名费15元,考务费35元)。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4、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职位或缩减招聘人数。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职位,经报请省森工总局人事局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二)笔试与面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试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先笔试后面试。实行逐轮淘汰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
笔试由森工总局统一组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的办法。笔试内容:以所报学科专业为主,学科专业知识以高中教材为依据,主要考察应试者具有该学科的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入围。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由各林业局统一组织。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对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形象仪表、专业知识和从师素质等各方面的综合考核。试讲采取说课、互动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含音、体、美专业术科考察),重点考察应试者课堂实践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确定人选:
录取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分,面试成绩占30分。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录用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入选条件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各林业局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可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对于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各林业局人事部门上报总局人事局,经省森工总局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网站和黑龙江林业报上公示7天。
(五)监督
公开招聘接受社会群众的广泛监督,监督电话:
0451-82627805(省森工总局监察局)
0451-82648539(省森工总局人事局)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落编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各林业局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林业局的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招聘的全过程。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参与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组织领导
这次森工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涉及到待聘教师问题,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关系到森工林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各林业局要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聘工作。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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