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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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课相结合的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分占30%,试讲分占30%,面试分占40%。考试时间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时事常识两部份,其中专业知识占80%,时事常识占20%。笔试合格线为60分。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报名初审合格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缺考人数计入参考人数。
(2)试讲
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试讲,试讲内容由用人单位指定。
(3)面试
凡进入试讲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4.考核与体检
(1)考核。学院对综合成绩第一名的应聘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应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首聘3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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