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及笔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通知
2、面试内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考名额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
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笔试。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通知
2、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100分
五、考核及双向选择
1、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确定考核对象;
2、考核前,考生根据公布的用人学校招聘计划,按照高考填报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双向选择用人单位。若双向选择不成功且不接受组织调剂者视为放弃录用。差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双向选择完毕后,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的的差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核内容:现实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
六、录用与管理
1、经批准的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证、学士证书、体检合格后方能聘用。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进行。
2、新录用人员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在试用期内,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结束后,经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予以聘用;经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七、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就业协议书、获奖证书等,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
2、本人履历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八、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方案由新余市人才交流中心和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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