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业科目面试
经笔试确定为参加专业科目面试的人员,由三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从事相应的教师岗位应具备本学科或本专业的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和相应的能力。
专业科目面试分为说课(占面试的80%)和综合素质考核(占面试的20%),专业科目面试考核组评委的加权平均分为面试总分。说课和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随机抽取说课课题和综合素质考核题目的方式进行。说课进行隔离备课30分钟,再到专业科目面试考核组(5至7人组成)进行面试,其中说课时间15分钟、综合考核时间5分钟。
面试时间:经笔试确定的参加专业科目面试的人员,在2011年1月9日上午7:30分赶到三台一中初中部参加专业科目面试,在规定时间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占40%和专业科目面试占60%确定总成绩,并公示结果。根据笔试和专业科目面试的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公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
体检由三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本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
5、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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