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修订后)执行,由学院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 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对于党政管理和辅导员岗位,学院一般安排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实习,并作为对其业务能力考核的主要依据。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根据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
学院确认的高层次或紧缺专业人才,可另行享受相应待遇,有关办法依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见学院网站)执行。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旅游局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所指的“一定工作相关经历”为与招聘岗位类似工作经历,同时应不少于6个月时间,并具有可供查证的劳动合同、社保基金缴纳或类似证明。
3、教师岗位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4、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等情况进行认定。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编:311231)
联系人: 王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86-571-82838079
学院主页:www.tourzj.edu.cn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01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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