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办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办法
1、招聘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地理、生物、心理学等9个学科教师考试办法:
采用笔试、讲课的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60分、讲课40分,考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押3的比例确定讲课人选。
2、招聘音乐、美术、体育等3个学科教师考试办法:
采用笔试、讲课、专业技能操作的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40分、讲课30分、专业技能操作30分。
3、“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原省人事厅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加分,加分加在笔试原始得分上。
4、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专业不开考。
(二)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
2011年1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押00-11?押30。
2、讲课、专业技能操作时间:
(1)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心理学、生物等9个学科讲课时间为2011年1月18日(星期二)上午8?押00开始。
(2)音乐、美术、体育等3个学科讲课、专业技能操作时间为2011年1月18日(星期二)上午8?押00开始。
(三)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阳春市实验中学(即阳春一中原校址)。
六、聘用
考试结束后,由阳春市教育局、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阳春教育信息网、阳春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按报考同一学科人员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总分相同时,语文等9个学科按讲课成绩、音乐等3个学科按专业技能操作成绩高低排先后),经体检(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考核合格后,由成绩高者优先择岗、确定任职学校。对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递补。
拟聘用人选体检合格、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阳春市教育局、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9月1日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入编公办教师待遇。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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