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引进人才及招聘教师待遇
(一)学术学科带头人
1.学校分期(1-5年内)计发购房补贴40-60万元(税前)或提供不低于150平米住房一套;
2、引进3年内安排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10万元、文科6万元;
3、在引进1年内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
4、学校为引进的学术学科带头人解决配偶校内安置;
5、报经曲靖市批准并经学校考核后,可享受曲靖市提供的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
(二)学术骨干
1、分期(1-5年内)计发购房补贴30-50万元(税前)或提供不低于120平米住房一套;其中,同时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的计发购房补贴35-55万元(税前)或提供不低于140平米住房一套;
2、引进3年内安排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6万元、文科4万元;
3、在引进1年内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
4、学校有选择地为部分优秀教授解决配偶校内安置问题(原则上配偶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如需学校安置配偶,购房补贴只计发70%;
5、报经曲靖市批准并经学校考核后,可享受曲靖市提供的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
(三)优秀博士
1、分期计发(1-5年内)购房补贴15-30万元(税前)或提供不低于100平米住房一套;
2、引进2年内学校安排科研启动费理工科4万元,文科2万元;
3、学校在引进1年内提供过渡性住房;
4、学校有选择地为部分博士解决配偶校内安置问题(原则上配偶须具有学士学位),如需学校安置配偶,购房补贴只计发70%(配偶符合我校2011年招聘教师的学科、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者可不列为安置对象);
5、报经曲靖市批准并经学校考核后,可享受曲靖市提供的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
(四)其他人员
正常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及校内津贴。
六、引进招聘程序
学校成立招聘小组,负责2011年度引进博士及教师招聘考试考核具体工作。小组成员分别由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纪检监审处及相关教学单位的领导、教师代表组成。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计划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4月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直接到曲靖师范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2、报名地址 曲靖师范学院人事处(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三江大道,邮编:655011),电子邮件:qjnursc@126.com,联系电话:0874-8998663,联系人:朱老师、张老师。
3、报名所需材料
(1)所有应聘者请注明申请岗位,并附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2)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联合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纪检监审处和相关院系进行资格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者,学校在4月15日前在“曲靖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考试考核事宜。
(三)考试考核
学术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优秀博士主要通过面试和学术成果审查,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学业素养、学术能力及其思想品德状况。
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分两个环节:
(1)学业及学术素养考察: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从总体上考察了解应聘者的学业素养、学术能力及其思想品德状况,考察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2)课堂教学试讲:应聘者在本专业领域自选一至二个问题作为试讲内容,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试讲,由考评组当场评分,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本科生须参加笔试,每一个岗位取笔试及格分以上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程序及计分方式同上。笔试内容如下: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2)教育政策法规
(3)教师职业道德
(四)体检
面试和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执行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人事处汇总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初选录用对象并报校党委会研究,拟录用对象面向社会公示一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人事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签约及报批聘用手续。
曲靖师范学院
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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