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后),由我校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复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内容或对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或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面试时,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所有验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5、应届毕业生须在2011年7月底前获得相关学历证明,逾期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邮编:310053)
联系电话:0571-86613535(联系人:王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网址http:// www.zjtcm.net
浙江中医药大学
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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