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成绩计算、公布与查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平均分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和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如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在2011年1月24日下午6:00前到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由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查分后予以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上微格课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其中:考生笔试总成绩未能达到此次笔试总平均分的人员取消面试审查资格。
因取消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且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1月25日持以下材料到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4)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5)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或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4.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可减免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计算与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0% 面试成绩×70%。
综合成绩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和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标准和时间、地点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七日内组织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的组织和体检费用
体检、复检均由西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
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空额的,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和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确定聘用人员
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提请区政府研究,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十、办理聘用手续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攀西府办〔2003〕87号)的规定予以聘用。同一岗位拉通排序,由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岗位。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办理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所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违约金2万元。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监督、咨询电话
(一)监督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察局 0812-5555444
(二)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2-5559306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 0812-5555533
招生就业处
201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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