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应聘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层次岗位的,面试一般采用学术报告形式。
应聘其他一般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形式。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中国计量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 中国计量学院人事处(邮编:310018)
电话:+86-571-86836080 传真:+86-571-86836037
联系人:朱薇
E-mail: rc@cjlu.edu.cn
中国计量学院网站(http:// www.cjlu.edu.cn,“公告”栏目)。
中国计量学院
2011年1月18日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