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经考试考核确定的录用人员,依据个人志愿择优聘用,由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八)培训。集中对新招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
(九)上岗。聘用人员按照教育局安排的教学岗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上岗。
三、聘用人员待遇
(一)县一中招聘的教师。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编制,享受正式教师待遇。
(二)其它学校招聘的教师。按聘用制管理,不纳入编制,人事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期间享受正式公办教师工资、保险等相关待遇,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允许调动,合同期间各单位每年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报名办法
(一)岗位查询:公开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将在唐山电视台、玉田电视台公布,也可通过玉田政府网、玉田教育网查询。
(二)报名时间:2011年1月15日至2月28日的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三)报名地点:玉田县教研训中心(原玉田县教师进修学校,玉田二中西行50米路南)。
(四)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根据各高中及乡镇所缺岗位定向报名,高中可兼报,乡镇中小学每人限报四个志愿,被录用者依志愿分配,报名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所报岗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二学历要同时提交学历认定证明)、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原件,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3.填写《应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有关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在公开招聘中,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肃纪律。要切实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招聘计划、条件、办法、程序和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执行有关制度,对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报考专业原则上要与所学专业一致,若所学专业在招考专业中未涉及到的,可自主选择报考专业。应聘各专业之间不得兼报。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一程序中,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三)被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学校报到,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从参加招聘人员中按素质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四)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时,要携带本人准考证。同时,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有关要求,服从主监考及工作人员安排。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及体检等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和聘用结果可通过玉田教育网查询。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15-6113910、611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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