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分为专业素质与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www.yulinvtc.com)、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lrs.gov.cn)上公布。
(四)体检
对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院组织体检。
(五)聘用
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一)对招聘的硕士研究生,执行国家标准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二)对于引进的博士,除根据本人职称执行国家标准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外,同时依据《************榆林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培养高层次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和我院相关优惠政策,享受如下待遇:
1、经榆林市组织、人事部门审定,与学院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合同,可享受市政度发放的10万元—60万元的住房货币补贴,具体数额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学院根据其服务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资格条件确定并分年度支付。
2、经榆林市组织、人事部门审定,与学院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合同,每月可享受1000—10000元生活补贴。
3、学院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建立若干“专家工作站”。每建立一个“专家工作站”,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建站启动资助资金。凡进入“专家工作站”的博士,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的项目启动补助,学院也给予1:1的匹配资金。
4、凡引进的博士,学院优先安排其作为专业带头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精品课程或核心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等,学院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给予专项经费,并可从市科技部门申请10万—100万元的资助。
5、对引进的博士,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紧缺专业的可低职高聘。对作出较大贡献的博士,不受到榆时间限制,可及时申报、评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专家、拨尖人才等。
6、所引进的博士的配偶的就业由榆林市组织、人事部门妥善安置。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可根据原工作性质安置到我市对口单位工作;没有工作单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推荐就业。符合就业条件的子女可在我市优先解决就业。随迁子女入学时,就读学校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1531966201615929642572
注:信息如有更改,以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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