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的组织和方式
(一)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公开招聘人才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全程的领导工作。
(二)面试的方式
1.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才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筛选,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的方式主要采取工作资历审查、教学理念交流、专业技能考核、沟通能力测试的方式,对应聘面试人员做出评价,并按考核情况依次进行排序。
3.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接受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4.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者,在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二)政审
应聘人员面讲合格后,由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21世纪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部门批准或备案。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业领军人和骨干教师,为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称、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69977820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行公路851号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201808 邮箱:gymyhr@163.com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11年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