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1.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学校及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决定,进入集中面试和考核。复审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2.复审方式: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面试通知书规定为准。
2.面试方式:面试分集中面试和试讲两部分,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集中面试成绩为100分,占面试成绩50%;试讲面试成绩为100分,占面试成绩50%。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五、聘用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所报岗位及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二)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及体检结果,按考生所报岗位及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聘用。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学校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在受聘学校服务满6年以上,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咨询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028)83666501、83666750。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028)83306371、83610190。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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