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入围人员不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经历情况等。
(五)公示
体检及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有疑义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除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基本待遇外,我校对聘用人员其他待遇另作安排如下:
1、学科带头人:购房补贴50万元,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理工类10-15万元,人文社科类5-10万元。
2、45周岁以下的教授:购房补贴35万元,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理工类2-1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
3、紧缺专业的40周岁以下的博士:购房补贴27万元,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理工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0.5-3万元。
4、40周岁以下的博士: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理工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0.5-3万元。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树人大学人事组织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树人路8号浙江树人大学人事组织处
邮政编码:310015
联系电话:0571-88297017(严老师、马老师) 0571-88295817(李老师)
E-mail:zjsrursc@yahoo.com.cn
学校主页:www.zjsru.edu.cn
浙江树人大学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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