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学岗位
教学岗位招聘实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1、报名
应聘者可填写表《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见附件3),并发送电子邮件至zjjsrs512@126.com或zxc.408@163.com,同时将报名表原件、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一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持证者在同等条件下可能优先聘用)及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学院人事处。
2、资格审查
由学院人事处会同有关教学部门根据应聘者的材料确定人选并及时安排时间进行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评委当场打分。
3、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情况,经审核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
由学院人事处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5、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学院安排进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6、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待遇
应聘人员正式聘用后,由本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4、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取消应聘资格。发现已聘人员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11231)
联系电话:0571-82606922、18969930508(徐老师);0571-82606907、18969930932(宫老师)
电子邮箱:zjjsrs512@126.com、zxc.408@163.com““,“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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