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三部分。
1.笔试:实验室技术人员笔试主要内容为实验室管理和安全知识、仪器的使用原理和维护、分析化学、土壤化学、仪器分析等相关知识以及综合素质知识;编辑人员笔试主要内容编辑标准规范、编辑法律法规、中英翻译。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2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2.专业技能测试:实验室技术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相应岗位所应具备的实际操作技能,侧重于实际操作、样品分析、实验分析报告等。编辑人员主要考察编辑、校对、排版、文字组织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测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3.心理测试: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以作参考。
4.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拟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5.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总分相等,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作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7.考核: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与复审。
8.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出现放弃资格等情况,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9.公示: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10.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学校研究审定,拟聘用人选一经确认,不允许改派或改读博士学位。
(四)聘用办理
1.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人事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与聘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待遇: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4.服务期限为伍年,服务期内不接受受聘人员调整岗位申请。
三、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校纪委、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4.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均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fjnu.edu.cn)公布,请及时浏览。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地理科学学院) 联系电话:0591-83465371;
郑老师、乐老师(人事处) 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邮编:350007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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