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聘方式
(一)网上报名
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进入我校网上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210.45.192.35/apply/index.php;
(二)资格审查
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应聘材料转发至相关学院;学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简历筛选。经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通知,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审核未通过的应聘者,学校不再一一通知)。
(三)材料要求
被 预约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具体招聘单位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参与下,根据岗位要求选择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 考核。
(四)组织考核
各学院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和本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学科的教授组成的考核组,考核组成员不少于7人。 学校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部门人员全程参与。对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核组成员及职能部门参与人员对拟聘人员的笔试、面试、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对于同意推荐票数未超过考核组成员人数2/3的,不予接收。(辅导员和附属单位进人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详见辅导员招聘公告和附属单位有关通知)
(五)进行体检
拟聘人员须参加由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并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六)心理测试及公示
对于学院拟选聘的毕业生,学校将组织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如获通过,将在校园网上公示1周。
(七)签订协议
公示若无异议,拟聘人员即与我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将协议书留下,待我校填写后寄给本人)。
(八)实行试用期
我校对拟聘的博士、硕士均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联系人:王老师 喻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10066(工作日);3869225(节假日)
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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