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必须相符。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一旦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应当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在资格审核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再报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11年3月9日?3月11日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29号
联系人:王永飞
联系电话:0467-2340177
电子邮箱:jsxywyf@163.com
(五)资格审核要求
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考生提供(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资格证原件复印件;(4)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相片4张。
(六)考试(笔试和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别以百分计算,满分200分。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先笔试后面试。在面试中机械加工、电气自动化、焊接技术、汽车构造与维修4个专业需要进行试讲和实际操作,分数各占50%。其余专业只进行试讲。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以专业科目为主,公共基础科目不超过3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凡进入面试的人选,要持笔试《准考证》入场。面试当场打分。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获得拟聘资格人员因各种原因退出应聘,将按总成绩顺延确定拟聘用人选。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地点:哈尔滨市)。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政治素质考核
厅主管部门和学院共同走访招聘人员所在单位、公安机关、社区等、对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进行考核。
(八)确定人选
根据招聘人员考试、面试和体检结果,听取学院用人单位意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厅党组审定后确定聘用人员。
(九)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以文件形式呈报拟招聘人选,并附带应聘者笔试、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等相关材料,办理落编、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等手续。招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职称等有关待遇。
六、监督
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省纪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参与全过程并实施监督,设立举报电话为:0451-87130158。
七、本方案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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