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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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办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笔试、面试、上课分别占30%、30%、40%。
2、笔试主要内容包括: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
3、面试主要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考察等,满分100分。
4、上课: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确定上课人员,上课成绩满分100分。
五、录用办法:
1、考试结束后,在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如笔试或面试中有一门不合格的,均不得录用。
3、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合同一式三份,毕业院校和受聘人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档案委托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管理。
4、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并经学校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再继续聘用。
宁波市镇海应行久外语实验学校
20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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