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学校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个比例的,应取消或缩减相应职位,特殊专业需经省人社厅批准方能进行考核。具体的考核时间及地点将电话和网上公告通知。考核时,应聘教师和科研岗位人员应携带发表论文、取得各类科研成果的原件,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应携带有关政治面貌、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学校证明材料。考核组成员由各用人单位专家、教学督导、纪检委、等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考核程序如下:
(1)教师和科研岗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专业技能(专业问答或学术报告)和面试考核,各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和30%,将《牡丹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考核表》报人事处。
(2)教辅岗位:考核分笔试、面试和实践操作等环节,各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和40%。考核工作小组对各环节分别打分并排出名次,将《牡丹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考核表》报人事处。
(3)辅导员和一般党政管理人员岗位:考核分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50%,报学院人事处。
4.复审、公示
(1)对拟录人员,用人单位及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复审通过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5.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6.聘用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2)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六、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董芸王立国
联系电话:0453-65112486511083
网址:http://www.mdjnu.com
E-mail:msyrsc@163.com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号
邮编:157011
七、本实施方案由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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