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领取业务考核通知书时进行。在领取业务考核通知书时,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校派遣证或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自荐书),1寸免冠照片2张。
(2)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业务考核通知书。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业务考核资格,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同学科岗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公告见青羊人才网和青羊区教育信息网。
3、业务考核
(1)笔试成绩分别按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及管理员不同学科岗位排序,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岗位招聘人数与业务考核人数不低于1:4的比例,确定参加业务考核人员名单。
(2)业务考核按100分计算未达到60分以上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业务考核时间和地点待定。
(4)业务考核收费50元/人(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
(5)业务考核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青羊人才网和青羊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告。
4、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2)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的40%与业务考核成绩的30%(业务考核折合成绩18分以下除外)之和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知识面及心理素质。
(4)面试答辩费80元/人(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
(5)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面试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按笔试和业务考核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公告见青羊人才网和青羊区教育信息网。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
(6)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青羊人才网和青羊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告。
5、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公告见青羊人才网和青羊区教育信息网。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试、考核、体检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青羊人才网和青羊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告。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待聘人员。
(二)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招聘人员按照新进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按现行事业单位政策执行相应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六、招考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028-8663672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6267370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督。
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6272201。
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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