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包括两轮。每轮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用有区别的考试办法:
1、幼儿教师岗位
(1)初试。包括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特长展示。初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2)复试。复试包括综合性专业知识(笔头测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时间约40分钟)和现场组织幼儿活动能力考测(时间约20-30分钟)。
2、保健医生岗位
(1)笔试。笔试科目为保健医生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时间约90分钟。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分别按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察如有不合格的,在入围第二轮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浙江后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手续。
五、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054814,0571-87052613
联 系 人:李敏 沈英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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