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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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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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须知
1.面试形式为说课。
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技能测试须知
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八、录取须知
依据统一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公布取得应聘资格者名单,如最后一个录用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分者,如有技能测试的,优先录用技能测试成绩高分者。
九、录用人员管理
与招聘单位签约的人员经体检、审档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实行雇员制,期限为二年,雇员制期内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核定,雇员制期满,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自谋职业。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经考核合格,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可延长一年雇员期,期满考核仍未达到转聘条件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532164,联系人:汪老师
监督电话:0512—57514790,57371237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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