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时交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 1 张、外语四(或六)级复印件或有效合格分数证明;
2.凡符合资格条件报名的考生,请关注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考试通知,届时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钢笔(蓝黑色)准时赴试,过期不候;
3.录用报到时交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学籍档案(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
八、优惠政策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待遇按照自治区和宁夏医科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高水平留学归国人员(系指公派、自费出国留学并取得博士学位,获得Assistant Professor或相当职位及其以上职位人员);国内“985工程”重点大学博士;出站博士后且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系指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以上)的人员。原则上年龄在45岁以下,享受的校内优惠待遇:
1.提供10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8年服务期满产权归个人所有,双博士只提供一套住房,享受其它同等待遇);
2.享受校内各种津贴,同时,享受特殊津贴每人每月1000元;
3.资助科研启动费5万元;
4.提供办公经费1.5万元;
5.优先认定为校内学科带头人;
6.配偶随调(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因学科发展需要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在40岁以下。享受的校内优惠待遇:
1.一次性提供安家费10万元;
2.享受校内各种津贴,同时,享受特殊津贴每人每月1000元;
3.资助科研启动费5万元;
4.提供办公经费1.5万元;
5.优先认定为校内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6.安排配偶工作(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彦明
联系电话:0951—6980029
邮箱地址:nyrsc@163.com
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联系单位: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7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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