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宁波市机关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全民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写好该登记表。见附件1。
4、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5的招聘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岗位数。
(三)考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业务考核,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幼教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理论。业务考核内容:幼教专业素质、教学设计及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业绩情况。
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业务考核对象。
业务考核结束后,将笔试、业务考核成绩按照3:7的比例折算出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同时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幼儿园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事局核准后,在市人事网和机关一幼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不予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的其他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替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不能按时取得招聘时相关要求证件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宁波市人事网(http://www.nbrs.gov.cn)、机关一幼网站(http://www.Jg1y.com)公告栏。
监督电话:87182321(宁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治处)
(五)本简章由宁波市机关第一幼儿园负责解释。
宁波市市级第一机关幼儿园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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