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秀博士应聘条件。
(1) 近3年内,在本领域的C类期刊上发表或被SCI、EI等重要检索收录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专著1部;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新型实用专利1项;
(2) 近3年内,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参加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
三、引进待遇:
(1)对于学校引进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校提供“宁大花园”住房一套,其中14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费(基本评估价)由学校承担。在校工作满10年者,学校提供的购房费用全额归个人所有;提供一次性住房租金7200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费20-30万元,理工农医学科提供科研启动费30-50万元。
(2)对于学校引进学术(学科)骨干,学校提供“宁大花园”住房一套,其中11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费用(基本评估价)由学校承担。在校工作满10年者,学校提供的购房费用全额归个人所有;提供一次性住房租金1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3)对于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学校初聘合同为3年,初聘期内学校每年提供6万元安家费,完成聘期任务者签订10年的服务期,提供安家费总额为60万元。一次性提供住房租金1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
四、聘用程序
1. 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三年取得的奖项、成果佐证材料;
2. 经相关学科初审、面试和相关业务考核,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请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提交宁波市人事局核准后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应的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政编码:315211
联系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相关学科与学院联系,见附件或人事处杨老师 (0574)-87600288
传真:0574-87600288
Email:rsc@nbu.edu.cn
网址:http://www.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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