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考核
1、学历要求为博士的教学岗位,需参加各单位考核专家组组织的试讲工作;学历要求为硕士的教学岗位及应聘行政教辅人员岗位者,需参加由各单位考核专家组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具体试讲时间、地点及讲授内容由用人单位指定,并及时通知拟聘者。每个单位的试讲原则上集中进行,课程试讲原则上要求40分钟。
2、参加考核的专家组由学校考核组和院系考核组共同组成,对通过面试的拟聘者进行全面考核。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考核组成员不少于9人。
3、考核程序如下:
(1)召开考核组会议,介绍拟聘者情况及要求;
(2)拟聘者试讲;
(3)学校、用人单位考核组共同进行考核评价。
(4)考核评价计算:按照用人单位考核组评价占60%,学校考核组评价占40%的权重比例,计算拟聘者的综合得分。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五、公示、体检、验证、报批、签约、报到
(一)学校委托指定医院对考核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审验学历学位证,保证其真实性。
(三)复审无异议者名单汇总后报学校批准。
(四)通过考核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经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应届毕业生还需签订就业协议书),确立人事关系,正式办理引进手续。
(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携带要求的材料入校报到(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
六、签约后的管理
(一)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学校对新补充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之日起计算),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二)签约后发现新补充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证件等有不符合学校规定的,随时予以解聘。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报名地点:东北石油大学行政办公楼324室
联系人:陈博、赵盎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电子信箱:rcjlzx324@126.com
八、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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