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时间与名单在浙江外国语学院网上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 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时按一定比例确定后备人选,名单在浙江外国语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后),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可在后备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浙江外国语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咨询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40号,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
邮编:310012 联系人:方老师、裘老师
咨询电话:0571-88213021
学校网址:http://www.zisu.edu.cn
浙江外国语学院
201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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