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以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每一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 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精神执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可在报考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后,按职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岱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岱山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和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2011年8月15日前)且未能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相应报考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到相关学校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5、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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