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百分制。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3月2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人事编制网人事招考通告、鄞州教育网查询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确定面试对象,指标数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指标数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天内,在鄞州人事编制网人事招考通告和鄞州教育网公布。
六、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书法、计算机职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技能测试职位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40%及技能测试成绩的20%合成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兼报考生若均进入所报职位体检对象的,则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参加体检)。如遇总分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或无技能测试的,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后,区人事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十、公示、录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其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区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具体工作岗位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再聘用。
录用工作设咨询电话:87525740(鄞州区教育局)
87525419(鄞州区人事局)
监督电话:87525417、96178。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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