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应届生出具写有姓名和毕业院校的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与心理学合格证(应届生除外)、普通话等级证、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卡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高中岗位(除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学科外)的本科生,还须出具由毕业院校招生办提供的“属于普通高校重点批(一本)毕业生”的证明原件。已就业者,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萧山区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还须出具商调干部(职工)审批表(盖有单位、主管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印章)原件。30周岁以上人员,出具镇街中心辅导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任教年限证明原件。
研究生岗位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及学位证(应届生出具写有姓名和毕业院校的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者,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特殊教育岗位人员:参照B类一般人员须出具的证件。
4.专业测试。对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报考人员进行专业测试,时间为5月中旬。专业测试包括技能测试、面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成绩按60%(技能测试、面试和专业知识考试分别占40%、10%和10%)计入招考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5.面试。对其他学科(除音、体、美学科外)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时间为5月中下旬。面试不分学科专业,主要考核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知识水平、教学方法和应用能力等五个方面的内容。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按50%计入招考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6.体检。根据招考总成绩,按招聘1人1∶2;招聘2人1∶1.5;招聘3至4人1∶1.2;招聘5人以上1∶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取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7.志愿填报。根据招考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择取志愿填报人员。填报人员根据本人意向,选择若干个志愿填报,并填写是否服从调配意愿。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
8.考察。对志愿填报人员进行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9.公示。对拟聘人员在萧山教育信息网、萧山人事编制网、萧山人才网上进行7天公示。如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招聘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10.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并统一实行人事代理制。
六、其它说明
在招聘工作的各个阶段性程序中,当招考总成绩出现并列分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当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分时,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在招聘工作的各个阶段性程序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招聘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资格。出现放弃、淘汰、取消资格等情形时,缺额人员在相应环节、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一阶段只安排一次递补。
其它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627195,82622107。
杭州市萧山区人事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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