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定于2011年4月8日至2011年4月9日进行,具体安排见准考证,准考证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请笔试人选自行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学校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第三阶段为加试。
1.笔试:笔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计算机能力、英语水平测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在合格人选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和职业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由人事处、监察审计处、用人部门等组成。
3.加试:部分岗位需加试,加试内容见附件1。
不需加试人员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加试人员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加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加试成绩分别占20%、40%、40%。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汕头大学主页“诚聘英才”栏网页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1年应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是指2011年7月份毕业的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硕士研究生;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汕头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4年,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获聘人员按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应聘者只能填报1至2个岗位。对于招聘中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从已入围的、符合该岗位要求且服从调剂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
(六)有关招聘事项及聘用结果等,可登陆汕头大学主页“诚聘英才”栏查询。咨询电话:0754-82902365,联系人:李老师。
(七)汕头大学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可乘6、17、21、27、39路公交车,汕头大学站下车)。
汕头大学
201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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