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根据具体报名工作进展情况电话通知或网上公告。
2、现场资格确认地点: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人事劳资处教学办公楼1006室。
3、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②应聘人员需填报《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gcrsc@163.com)。
③各时期学历、学位、职称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
④能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原件。
4、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核方式
由学校各用人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对符合应聘人员采取面试、试讲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确定拟聘人员。面试、试讲成绩分别以百分计算,累计总分。
考核时间及地点电话另行通知或网上公布。
(六)体检
由学院医院对考核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公示程序。
(七)公示
通过考核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院人事劳资处与受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发干部商调函。
六、聘用及待遇
(一)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来校手续之前,须提供所聘岗位要求取得的学历及学位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以聘用。
(二)试用期制度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受聘人员工作报到后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执行。
七、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受聘到学院省级重点学科专业的给予安家补助费6万元(税后),受聘到院级重点学科专业的给予安家补助费5万元(税后),受聘到一般学科专业的给予安家补助费4万元(税后),文史类给予安家补助费3万元(税后);教学科研条件建设经费根据本人业绩情况及岗位需要,理工类提供4-8万元,文史类提供2~4万元;每月享受博士津贴300元;提供工作用电脑1台。
2、龙江学者、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的教授、省级学科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的特殊优秀人才及海外留学归国博士人员,安家补助费和教学科研条件建设经费等相关待遇可面议,如需要解决配偶工作,学院可协助解决。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劳资处
邮编:150050
黑龙江工程学院网址:http://www.hljit.edu.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车承军(0451)88028900
尹阿卓(0451)88028905
电子邮箱:hgcrsc@163.com
监督电话:(0451)88028205(校纪检委)
九、本方案由黑龙江工程学院学院人事劳资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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