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关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学校提供住房补贴12万元,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暨学科建设配套费2~6万元。聘任为副教授。
(三)应届博士研究生
1、应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985工程”院校或“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院校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2)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
(3)专业知识扎实,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具备承担高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4)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体检合格)。
2、相关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科研启动费2万元。聘任为讲师。
三、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兰州大学萃英人才建设计划》,需填写《兰州大学拟引进人员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填表说明中的附件材料。应届博士研究生需填写《兰州大学选留研究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填表说明中的附件材料。详情请登录兰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ldrsc.lzu.edu.cn/home.asp)。
四、应聘时间及说明
应届博士研究生应聘工作截至2011年4月15日,其余应聘工作长期有效。
应聘者需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科研及教学能力考察。具体事宜请与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魏海英电话:0931-8912483传真:0931-8912481
E-mail:weihy@lzu.edu.cn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室齐云楼432室
邮政编码:730000
我们热情欢迎您的加盟!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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