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专职研究人员招聘公告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以教学为中心、人才培养为根本、学科建设为龙头、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逐步建成以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管理学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式、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的多科性特色大学。
现因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研究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科研岗位的招聘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位;
2.应聘人员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系列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华政办[2008]182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研究员岗位:具有正高职称,近3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个以上,并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在国家级权威刊物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者优先。
副研究员岗位:具有副高职称,近3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个以上,并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在国家级权威刊物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者优先。
助理研究员岗位: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或有1年以上留学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岗位、职数。
1、专职科学研究人员8人。
学科方向:法律史3人、产业经济学1人、民商法1人、国际法1人、诉讼法学1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人。
在CSSCI核心期刊发表三篇以上论文或主持过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者优先。
2、高等教育与教育法制研究所专职研究人员1人。
专业要求:教育学、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学或法学。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有1年以上留学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华东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www.rsc.ecupl.edu.cn)网上招聘系统,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或下载《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http://www.rsc.ecupl.edu.cn/www/50/2009-12/257.html发至huazhenghr@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
2.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面试。
(2)用人部门考核。通过人事处面试者,由人事处向用人部门推荐,由用人部门进行专业方向及科研水平的遴选,并组织面试,并由科研处、科学研究院分别评价科研情况。用人部门向人事处提交拟聘报告。
(3)政审。人事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体检。拟聘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聘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聘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和学校公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有关进校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储老师
联系电话:67790279、67790045
华东政法大学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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