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前资格审查办法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两份)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负责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人事处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所报专业及条件要求内容等(要求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新的面试人选。
2011年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按期毕业并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愈期不能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时间、方式及内容
招聘岗位的面试时间、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及实际能力等。
4.考核、体检
(1)考核:由学院会同基层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面试合格人员在考核时需要提供能证明教学科研岗位专业能力的造型基础与专业基础习作2—4件,创作作品2—4件,论文2—5篇,获奖证书、奖励、推荐信等,个别系科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还需要提供工作学习业绩及能力等资料。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能参加体检,同时不再递补新的考核人选。
依据考核结果,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5.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三)考核方式岗位招聘工作步骤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7日—23日。
(2)报名方式:按具体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信息表到www.lumei.edu.cn/newsdisplay.asp?titleID=108下载。
(3)资格审查
申报考核岗位人员,持报名信息表(两份)到基层教学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负责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基层单位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所报专业及条件要求内容等(要求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核。
2011年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按期毕业并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愈期不能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核、体检
(1)考核:由学院会同基层用人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在考核时需要提供能证明教学科研岗位专业能力的论文2—5篇,考核采取试讲、测评等方式。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能参加体检。
依据考核结果,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3.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试用期限
学院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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