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应聘者可选择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三选一)。
A、现场报名
①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4月8日-4月13日
②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外国语学校综合楼①一楼政教处会议室;
③现场报名需提供资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户口本、就业推荐表(贴照片)、身份证、计生证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件印(一律用A4纸规格),
④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刻发放准考证。
B、网络报名
①网络报名时间:2011年4月8日-4月13日
②网络报名网址:进入http://www.chgzfls.com点击“教师招聘系统”按提示填写资料。
③网络报名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4月15日-4月16日。
④网络报名者如果通过笔试进入面试或符合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时,请在面试当天携带个人学历学位、户口本、职称证、身份证、个人简历、近三个月的计生证明、荣誉证书等报名材料一式伍份(A4纸规格)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材料将以取消报名资格处理,并依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
C、邮寄材料报名
①邮寄材料报名时间:2011年4月8日-4月13日
②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02号广州外国语学校办公室(收)(请注明“应聘”),邮编:511455,电话:020-22908716。
③邮寄报名者请于考试当天提前2小时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领取准考证。
④邮寄报名者如果通过笔试进入面试时或符合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时,请在面试当天携带个人学历学位、户口本、职称证、身份证、个人简历、近三个月的计生证明、荣誉证书等报名材料一式伍份(A4纸规格)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材料将以取消报名资格处理,并依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
2、考试的范围与方法:
(1)笔试。定于2011年4月17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在广州外国语学校进行笔试。
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和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教学岗位的按照2004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中学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其范围内进行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本校网站上。
注: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者以及具有中级职称且获地(市)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应聘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入围名额。
(2)试教及面谈人员确定:根据岗位录取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试教的人员、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网站上(学校网址:http://www.chgzfls.com)。
(3)试教及面试时间:4月18日-22日进行,具体以网站公布通知的时间为准。
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试教成绩60分,面谈成绩40分。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外国语学校网站同时公布。
(4)体检:在总成绩合格(合格成绩为60分)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5)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人事网站、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和学校网站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
(7)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报名的申请。
联系电话:020-22908716、22908717(传真),联系人:曾老师、黄老师。
本公告有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外国语学校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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